1940年11月,金方昌被日军逮捕。敌人威逼利诱,施以种种酷刑,砍掉了他一只胳膊,挖去了一只眼睛,金方昌誓死不屈。在牢房里,他用手指蘸着自己身上的血,在墙上写下14个大字:“严刑利诱奈何我,颔首流泪非丈夫。”12月3日,金方昌从容就义,时年19岁。在就义的前一天晚上,他借着月光,在纸烟盒上给哥哥们写了这封绝笔信。
永昌、默生胞兄:
我于(1940年11月23日),在大西庄村被敌捕。临捕时以手枪向敌射击,弹尽将枪埋藏后拼命(向)北跑,敌有骑兵追上被捉。我高呼中华民族解放万岁,并向敌伪讲演。
我在敌人的牢狱里、法庭上、拷打中、利诱中,始终没有半点屈服、惧怕。我在被捕后,没有丝毫悲伤,我只有仇恨和斗争。我知道我是为了民族的解放、全人类的解放而牺牲……我没有想过我再会活,也决不会活,我只有死。不过,我在死前一分钟,都要为无产阶级工作。
我要求哥哥们:
一、能坚决为无产阶级革命奋斗到最后胜利的时候。这不仅是你们要有这种人生观,能为这种事业干,并且得把自己锻炼成像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一样会运用马列主义到实际中去,这样才能使自己坚持到无产阶级革命成功的时候。这里边还有这样希望,就是希望你们,能在快乐的幸福的共产主义社会里生活,最后希望到那时候你们还存在。
二、要求哥哥们能把咱们弟弟、侄侄们都能培养成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尤其是把七弟〔尔昌〕能培养成坚强的革命伟大人物。
哥哥们永别了!祝你们健康,致最后敬礼!
你的弟弟写于敌人木牢
十二.二
金方昌出生在山东聊城一个回族家庭。1935年冬,震撼全国的一二·九爱国运动爆发。金方昌和同学们奋起响应。不久,他便随大哥金默生来到济南,开展抗日救国的宣传活动。1938年,他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他被派到山西代县开展抗日工作。1940年冬,日军对抗日根据地进行大“扫荡”。金方昌转移公粮时,被敌人包围,与敌激战,弹尽被捕。
金方昌在家书中,叙述了被捕和坚持斗争的过程。被捕时,他高呼“中华民族解放万岁”,并向敌伪进行讲演。在狱中,他面对穷凶极恶的敌人,没有半点屈服和畏惧,“只有仇恨和斗争”,并坚持向同狱难友和狱卒们宣传抗日救国道理。他还希望哥哥们完成自己的遗志,“能坚决为无产阶级革命奋斗到最后胜利的时候”,“能在快乐的幸福的共产主义社会里生活”,希望把本家子弟“培养成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这表现出一个革命者“头可断、血可流,理想信念不可丢”的高尚情操。
1940年12月3日,日伪将他押赴刑场途中,他不断高喊“抗日人民是杀不尽的,共产党人是不怕死的”“父老乡亲们,日伪的日子不会长了!共产党、八路军领导我们抗日救国一定会胜利!”他昂然挺立,从容就义,彰显了共产党人宁死不屈、舍生取义的崇高精神。
日军杀害金方昌的暴行,激起代县群众的强烈愤怒。第二天,代县城头巷尾和日本宪兵队、日伪县政府的门上都出现了“万人控诉状”,痛斥日军的野蛮暴行。为永久纪念金方昌烈士,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命令,将他生前战斗过的大西庄村改名为方昌村。
(黄文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