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类型:照片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梁柏台,1899年出生于浙江省新昌县,1922年进入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从苏联回国,被派往中央苏区参与建设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红色政权。到红都瑞金后,梁柏台参与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起草,执笔起草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同时,还主持起草了《革命法庭条例》《看守所章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程序》等十多部法律法规。梁柏台还先后担任临时政府司法委员会委员、司法人民委员部副部长和部长、最高法庭(院)委员、临时检察长等职,是红色政权的第一位检察长。1935年3月在江西大余牺牲。梁柏台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的领导者之一和法律主要制定者,是人民司法的开拓者,其倡导的公开审判、巡回法庭、人民调解等制度,为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创立发展提供了重要经验启示。
(徐劲传整理)